
你或許曾聽過,「時間就是大腦」這句警語,它強調了腦中風發作時,搶在黃金時間內就醫的重要性。當腦部血管阻塞,導致血液無法送達,腦細胞便會快速死亡,造成不可逆的損傷。為了搶救這些寶貴的腦細胞,醫學界不斷研發新的治療方法,其中最常見的兩大療法就是靜脈血栓溶解劑注射,以及透過導管將血栓取出的取栓手術。許多民眾可能認為,既然這兩種都是有效的治療,那麼結合使用,效果肯定會更好,甚至只要能接受治療,總比什麼都不做好。然而,這項最新的研究卻指出,即使是高科技的複合式療法,也存在一個「時間成本效益」的關鍵點,錯過了這個時間,可能就不再划算了。
根據一項針對全球十六個國家、橫跨十五年期間的成本效益研究顯示,對於那些患有大血管阻塞性腦中風、並直接送往具備取栓能力醫療中心(俗稱「中風中心」)的病人來說,在取栓手術前,是否搭配靜脈注射阿替普酶(一種常見的血栓溶解劑),其成本效益會隨著施打時間點的不同而有顯著差異。這項研究的核心目的,便是要釐清「從中風症狀發生到接受靜脈血栓溶解劑治療的時間」究竟如何影響這種複合療法的經濟效益與臨床成果。
研究團隊採用了一種結合決策樹與馬可夫模型的複雜統計方法,來預估治療十五年內的總成本、病人能獲得的「品質調整生命年」(Quality-Adjusted Life Years, 簡稱QALYs),以及「增量淨貨幣效益」(Incremental Net Monetary Benefit, 簡稱INMB)。品質調整生命年是一個綜合考量生命長度與生活品質的指標,例如,臥床十年與健康生活十年所獲得的品質調整生命年數值會大不相同。增量淨貨幣效益則用來評估一項新療法相較於標準療法,所增加的效益是否值得它所增加的成本,數值為正代表有成本效益。研究中,每個國家都設定了一個「願意支付的閾值」,通常以該國的人均國民生產總值(GDP per capita)作為標準,這代表了社會願意為病人每多獲得一個品質調整生命年所付出的金額。
這項研究的有效性數據,是從六項大型臨床試驗中,總計兩千兩百六十八名病人的個別資料彙整而來。這些病人平均年齡為七十一歲,其中約四成四為女性,他們都符合接受靜脈血栓溶解劑和取栓手術的條件,並且在腦中風發作後直接被送往具備取栓能力的中風中心。研究將從「中風症狀發生到施打靜脈血栓溶解劑的時間」分成幾個區段:少於一百四十分鐘、一百四十至一百六十九分鐘、一百七十至一百九十九分鐘,以及兩百分鐘或更久。透過這種時間分層分析,研究人員得以細緻地觀察時間對治療效益的影響。
在沒有考慮時間分層的情況下,僅就整體數據來看,研究初步發現,靜脈血栓溶解劑加上取栓手術的複合療法,在十六個國家中的十三個國家中,似乎具有成本效益。這些國家的增量淨貨幣效益落在八十五美元至三千六百一十八美元之間,有約五成至六成五的機率具有成本效益。然而,這項療法在美國、中國和越南等少數國家,則顯示不具備成本效益。即使是在有成本效益的國家,病人因此額外獲得的品質調整生命年也較為有限,約為每位病人零點零六至零點零八個品質調整生命年。這項初步結果暗示,綜合療法雖然有益,但其效益可能不如預期般普遍且顯著。
當研究進一步針對「中風症狀發生到施打靜脈血栓溶解劑的時間」進行分層分析時,結果才真正揭示了「時間」這個變數的關鍵性。
首先,如果從中風症狀發生到施打靜脈血栓溶解劑的時間少於一百四十分鐘,那麼靜脈血栓溶解劑加上取栓手術的複合療法,在全部十六個國家中都展現出明確的成本效益。在這種「黃金時間」內,增量淨貨幣效益顯著提高,從六百一十五美元到三萬零六百四十五美元不等,且具有成本效益的機率高達八成二至九成八。這明確指出,早期、快速的複合治療策略,能為病人帶來較大的健康效益,同時也符合醫療資源的經濟效益。
其次,當時間延遲到一百四十至一百六十九分鐘時,靜脈血栓溶解劑加上取栓手術的複合療法,在全部十六個國家中仍然被認為具有成本效益。不過,相較於一百四十分鐘內的黃金時間,此時的增量淨貨幣效益略有下降,範圍介於八十六美元至一萬六千九百一十八美元之間,且具有成本效益的機率也略微降低到五成一至七成七。這表示,即使在這個稍晚的時間窗內,複合療法仍有其價值,但效益已開始遞減。
然而,一旦從中風症狀發生到施打靜脈血栓溶解劑的時間延續到一百七十至一百九十九分鐘,情況就發生了變化。在這種情況下,靜脈血栓溶解劑加上取栓手術的複合療法,在十六個國家中的八個國家已經不再具有成本效益。這是一個重要的轉折點,意味著即使能夠接受治療,但隨著時間的進一步推移,這項複合療法所帶來的額外效益已經不足以彌補其高昂的成本,尤其是在一些醫療資源相對有限或醫療費用較高的國家。
最為關鍵且令人警醒的發現是,如果從中風症狀發生到施打靜脈血栓溶解劑的時間超過了兩百分鐘,那麼靜脈血栓溶解劑加上取栓手術的增量淨貨幣效益,在所有十六個國家中都變成了負值。這意味著,當治療延遲到這個程度時,這項複合療法不僅不再具有成本效益,甚至從經濟層面來看,反而產生了不利的影響。簡而言之,太晚施打血栓溶解劑,再搭配取栓手術,其綜合的成本與效益考量下,可能還不如單獨進行取栓手術來得「划算」。
這項研究明確地指出,靜脈血栓溶解劑加上取栓手術的複合療法,其成本效益會因為國家不同以及從症狀發生到施打血栓溶解劑的時間而有顯著差異。總體而言,當血栓溶解劑能夠在症狀發生後一百七十分鐘內施打,這項複合療法是具有成本效益的。但隨著施打時間的延長,其成本效益會逐步遞減,一旦超過兩百分鐘,則變得不利。這項發現不應被誤解為血栓溶解劑無用,而是強調了「時間」在結合療法中的核心地位。並非所有晚期治療都能帶來相同的經濟效益與臨床預後,過晚的血栓溶解劑施打可能無法為後續的取栓手術帶來足夠的額外效益,以至於整體效益不彰。
對於一般民眾而言,這項研究結果再次提醒我們,認識腦中風的早期徵兆(例如:臉歪、手腳無力、口齒不清),並在第一時間撥打一一九,將病人送往具備取栓能力的中風中心是多麼重要。爭取時間,讓專業醫療團隊能在黃金時間窗內評估並決定最適合的治療方案,包括是否需要複合式療法,不僅能較大程度地挽救腦功能,也能讓醫療資源發揮較佳的效益。這不是要否定治療的價值,而是呼籲社會大眾和醫療系統共同努力,縮短中風患者從發病到接受治療的時間,才能讓珍貴的生命與醫療資源都能獲得最妥善的應用。
參考文獻:
Cost-Effectiveness of Thrombectomy With or Without Alteplase in Large Vessel Occlusion Stroke: A Meta-Analysis Considering Time-to-Treatment.. Neurology. 2026 May 12; 106(9):e214866. doi: 10.1212/WNL.00000000002148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