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五點鐘,蔡醫師疲憊地走出開刀房,才剛結束一台漫長的手術,便又接到急診室的電話,通知說有車禍的患者因為顱內出血需要緊急手術。
蔡醫師走進電梯,按了一樓之後便開始盤算著上午的常規手術應該要怎麼安排,因為急診手術會占用幾個小時的開刀房,原先預定好的手術排程就會被打亂,需要重新調度。而且,不只開刀房會有問題,連加護病房的床位調度都需要重新安排。他閉目沉思,想了好久,卻都想不出較好的對策。直到他的思緒被一聲驚叫打斷。
「啊!」站在電梯口提著水桶的工友瞪大了眼睛,「你…你還好嗎?」
被驚醒的蔡醫師這才發現,原來自己在不知不覺中睡著了,睡到連電梯都已經進入省電模式,熄掉了燈光。工友要搭電梯時,在閃爍亮起的燈光中忽地見到人影,當然就給嚇了一大跳。
蔡醫師低頭看了看錶,這是他連續工作的第23個小時,如果運氣好的話,他可以在12個小時後下班,回家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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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學生時代開始,醫學生就不斷被灌輸「超時工作,天經地義」、「不眠不休,才是良醫」這樣的觀念;「兩天不睡覺」甚至會被讚許為「英雄行徑」。這樣的做法合理嗎?當醫師連續工作36個小時,受害的又是誰?
這個問題其實非常容易回答。想像一下,當我們開開心心準備出門旅行,但在搭上遊覽車時,見到睡眼惺忪的司機正猛灌咖啡,然後告訴我們說:「我的技術很好,已經連續開車24小時!」
請問,膽敢上車的究竟會有幾人?
根據歐洲運輸聯盟的調查,有兩成的車禍與疲勞駕駛有關。為了提升安全,歐盟規定司機不可連續駕駛超過6個小時,如果駕駛時間為6至9個小時,那中間需有30分鐘的休息時間。
澳大利亞聯邦政府規定,在任何24個小時內,最大開車時間為12個小時。
至於台灣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車駕駛人,連續駕車超過8小時經查屬實,或患病足以影響安全駕駛者,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駕駛;如應歸責於汽車所有人者,得吊扣其汽車牌照三個月。」
法律禁止司機不眠不休地開車,我們也絕對不敢把自己的性命交給精神不繼、哈欠連連的司機,那,為什麼我們敢把自己的性命交給24小時沒睡覺的醫師?
人不是機器,需要適度的休息與睡眠。睡眠和吃飯、呼吸一樣,都是動物所不可缺少的重要元素。
睡眠剝奪會嚴重影響一個人的行為表現,心理學家做了一連串的實驗,發現當一個人有18個小時沒有睡眠時,他在執行動作的協調能力、反應速度和準確度都會顯著地變差,而其變差的程度和酒醉相當,即血液中酒精濃度0.05%,這也是在法律上禁止駕車的標準 。若是有更長的時間沒有睡眠,惡化的程度會越來越厲害。這樣的實驗結果告訴我們,當司機連續工作18小時以上,危險程度等同酒後駕車。
除了影響協調能力、反應速度和準確度之外,睡眠剝奪還會影響注意力、記憶力、決策能力、語言能力及衝動抑制,幾乎是會全面性地降低一個人的各項能力。暫時的睡眠剝奪就會有顯著的影響,而長期、慢性的睡眠剝奪會讓狀況更加惡化。
為了避免發生危險,「過度疲勞時禁止開車」已經是被廣為接受的觀念,但是我們卻依然讓過度疲勞的醫師替我們看診、開藥、甚至開刀。開刀難道會比開車安全嗎?
大量的文獻已經告訴我們過長的工時會導致許多錯誤甚至危害,當司機過勞,受害的是乘客和用路人;當醫師超時工作,受害最深的當然就是病人。醫師和每一個芸芸眾生相同,只是平凡普通人。沒有任何的藥物可以讓人免除睡眠,也沒有任何的訓練可以讓人不用睡覺。因為法令的缺失,讓醫師的工時完全不受限制,連續工作36小時、48小時的醫師比比皆是。如果拿這些人來做測試,所得到的實驗結果恐怕會比酒醉還要差上許多,以這種精神狀態又要如何進行高度精細的手術呢?就算坐在診間看病,其判讀影像、開藥、做決策的能力,也相當值得懷疑。
名稱相近的藥物何其多,舉例來說,Euglucon用來降血糖,Euclidan則是改善血液循環,名字只差一點點,醫師可能寫錯,藥師可能看錯,護理師可能發錯。若是讓患者吃錯藥可能導致嚴重低血糖。無論是用藥錯誤、劑量錯誤、劑型錯誤,只要一恍神統統都是會出人命的大事。
每個人都有使用醫療的一天,你我都跑不了,所以我們應該拒絕這類潛在的可怕危害,更有權利要求並監督醫院提供合理的醫療品質,而不是讓「形同酒醉」的人來幫我們開刀和看診。
《大難時代》裡有這樣的一句話,「當你一周工作六十或更多小時,不只會累,還會犯錯,加班的時間正好用來彌補這些錯誤。」
我們都清楚曉得,醫療上有許多錯誤是無法挽回的,修正制度是維護病人安全的首要步驟。
當你看到醫師哈欠連連、睡眼惺忪時,可要再多想一想,這樣真的沒問題嗎?
本文收錄於《臨床隨行,走出白色巨塔陰影》三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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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惡病質對於患者來說,不只單純是體重的減輕,它會帶來的影響非常全面,有可能會導致癌症治療的效果降低,或者是疾病復發或惡化。如果能夠比較早發現,比較早治療,才能有比較好的結果!